第394章 自大的法罗尔
「七八十年代的NBA,确实没什麽意思,打的一点都不好看。」
联合中心球馆的包厢里,看了没一会,李长河就觉得有些无聊了。
这个年代的篮球比赛,看的确实无聊。
内线为主的打法,跟外线飘逸的打法比起来,确实没什麽观赏感。
尤其是现如今NBA的球衣,都是那种贴身的球服。
这要是一群妹子穿贴身的球服也就罢了,跟后世的热裤差不多。
可尼玛一群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穿这种贴身的球服,那看的是真特麽的辣眼睛。
什麽审美啊!
「走吧!」
看不下去的李长河,自然也没必要在这待着,起身率先离开。
反正斯蒂文也不喜欢看,至于明王他们,更是看着没意思。
回去的路上,斯蒂文心里叹了口气,白瞎了他的钱了。
而李长河坐在车里,闭着眼睛看似休息,实际上也是在思索。
他今天晚上来看公牛队的比赛,有心血来潮的想法,但是也有其他的考量。
主要还是买球队的思路。
对李长河来说,如今有两种买球队的思路,一种就是按部就班,顺着历史走,到时候择机把公牛队买下来。
这样对李长河的好处就是,可以顺着历史脉络搭上乔丹的东风,乔丹或许还是那个乔丹。
等他成长为篮球之神,借着这股东风顺势把手下的运动产业带火。
这种发展,会相对稳妥。
而另外一种,就是提前把球队买下来,再选秀乔丹,然后把球队带到洛杉几,自己打造一支冠军球队,要是能打造出比历史上公牛王朝更强大的球队王朝,那同样能取得相同的效果,甚至还能更好。
毕竟如果取代了湖人,让自己的球队成为洛杉几的荣耀,李长河一样能够藉此稳固在加州的地位。
不过在看完比赛之后,李长河否决了第二种思路。
无他,自己没那个功夫和精力去运营一支球队。
之前他之所以看重湖人,是因为湖人王炸开局,魔术师加天勾的组合,已经堪称是这个年代的顶级力量了。
现在如果按照第二种思路,搞一个球队重新到洛杉矶,那除非李长河用心去运营,不然成功率真不好说。
一个球队,不是简单的迭球星就能搞定的,要不然当年湖人的F4是怎麽落败的。
更何况李长河也不是NBA爱好者,他充其量只能算是个NBA小说爱好者,看了起点一些篮球体育小说而已,对这个时代的篮球有简单的了解。
算了,还是顺其自然吧,等公牛队拿到了选秀权,再把公牛队买下来,然后培养一下丹子,让他好好地当个工具人。
就是可惜了到时候公牛队的影响力,虽然也能给他带来加持,但是终究不如在加州那麽方便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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