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去。
“终哥,要倒掉吗?”万瑾试着请示林终。
“这年头浪费食物可是大罪,芙兰伱用消化液处理下,回头给我吃了吧。”林终回答。
“算了,我自己做的,我自己会解决的。”芙兰没好气地回道。
“别生气嘛,没及时考虑到你看不懂菜谱是我的错,这会儿我也来一起帮忙吧。”林终也挽起袖子要加入厨房。
“终哥,这里站三个人有点伸不开手……”万瑾轻声抱怨了一句。
“你就站那里烧菜,我和芙兰一起处理食材,很快的。”林终迅速分配好了任务。
数分钟后,桌上摆起了四道菜,番茄炖罐头鱼肉,酸炒土豆丝,万瑾做的红烧肉,还有芙兰用消化液处理掉的失败品。
在灾害纪元,这种菜色哪怕对庇护区的一般居民来说都已经算是相当奢侈了。
“做菜还挺有意思,但还真的挺麻烦的。”林终一边扒饭一边评价,“这鱼的刺好多啊。”
“全都嚼碎不就好了?”芙兰说,又动作迅速地每道菜都舀了一口,“好吃!”
“你这牙口就是台超级粉碎机,吃慢一点,别再把餐具咬碎了!”林终提醒,然后发现万瑾一直端着碗呆呆看着他们没吃。
“怎么了万瑾,吃不下?再不吃芙兰要连桌子一起吃完了。”林终来了一句,结果被芙兰在桌子下踩了一脚。
万瑾闻言笑笑:“好久没有这样子了,一起在厨房做饭一起在桌边吃,以前我和妈妈也这样。”
“这样说起来,我也是啊。”林终看看碗里的饭,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这种“在家吃饭”氛围了。
说来真的很莫名其妙,他以前曾跟队友在饭堂一起吃饭喝酒,也曾经跟芙兰她们在初夏镇的店里胡吃海塞,也一起在野外生火露营过,但这种一起窝在一间房子里,在厨房里做好饭,大家围在一起吃饭的感觉,却是截然不同的。
林终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,硬要说的话就像是有一种特别的安稳的氛围。
上一次有这样的体验,还是父母还健在的时候。
想到这里,林终下意识地看看芙兰和万瑾。
一段日子的朝夕相处,人总是会在不知不觉间适应彼此的存在,更不用说一同经历过各种险境。
倘若现在离开了她们,尤其是离开了芙兰,他感觉自己大概反而会变得有些不适应。
被许忠义背叛之后,他本觉得自己不会再轻易相信别人。但事实告诉他,人很少轻易地改变,尤其是自己所习惯的生存方式。他一直以来他就很少孤身一人,过去有家人,后来有队友。他总是免不了寻求一个身边有人陪伴的状态。
芙兰说要跟他一起离开的时候,林终其实并没有怎么抗拒,也许不仅仅是因为芙兰对他有某种利用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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