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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王的回忆录》正文 第六章 我即使拿碗去乞讨,可是我也不是乞丐

    小时候忍饥挨饿的日子,最喜欢的就是能吃上各种野味。

    那时候老鼠夹捕捉到竹鼠,白肚鼠,老鼠,都是一种美味,特别是竹鼠,肉特别多。

    烧水刮毛之后,剖干净,放进三尺的大铁锅里,浇上茶油,蒜米,生姜,八角粉,焗熟,那香气满屋都是,让人纹了口水直流。

    还有就是老鼠风干,加上姜片葱花爆炒,那滋味也是让人回味无穷。

    在那个贫瘠的年代里,几乎能吃的都吃过,山上的各种野果,是儿时最好的零食。

    王兴祖记得又一次,父亲发疯了,把家里蜂蜜全部砸了,到处都是蜜蜡,蜜蜂飞舞,可是他和弟弟就冲过去,抓起蜜蜡就咔嚓咔嚓地咬起来,吧唧吧唧吮吸着甜入心的蜂蜜。

    那时的小河十分清澈,鱼虾丰富,王兴祖和弟弟时常拿着簸箕跑到河里捞鱼虾。

    经常还会把水全部堵住,引入别人灌溉稻田的河里,因为这事情还被被人骂了好几次。

    不过想到有好吃的,他根本顾不上那么多,依旧是和弟弟在河里掏鱼虾。

    那时候几乎没有钱买肉吃,家里的鸡鸭几乎都会等到逢年过节开会宰杀。

    在农村里,过年过节,杀鸡杀鸭都会祭拜天地,祭拜祖宗;即使祭拜了也是不能立刻吃的,都要等到晚上才开吃。

    一般在那时候,王兴祖都会喝几大碗铁锅里的鸭汤或者鸡汤,什么也没有,可是也十分鲜美;若是侥幸在汤里发现一块破碎的血红,或者是鸡杂鸭杂,定然兴奋地像是发现了新大陆,幸福地像是捡到了一块宝。

    家里有一个很大菜篮,拜神过后,家人都会把鸡鸭放在上篮子里,挂在大厅外的。

    那个铁钩大概有1.5米高吧,对于那个年纪的王兴祖来说,几乎是不可能够得着的。

    调皮的他,经常会趁着家人不在的时候,搬来一张小板凳,爬上去,伸出手,妄想够得上篮子。

    记得有一次,他拿了一根扁担去捅篮子,最后果然掉下来了,可是直接砸在他身上。

    疼痛让王兴祖嚎啕大哭,然后就被祖母发现了,祖母杨彩云笑着呵斥着他和弟弟,那清晰让他永生难忘。

    后面记得祖母切了一个鸭肾给他和弟弟吃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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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还有王兴祖觉得自己挺脸皮挺厚的。

    在他六岁的时候,邻居家的小孩子大概四岁左右,过年的时候他们家做粿条。

    粿条是一种用糯米碾成粉,想做成油条一样搅拌,碾压成块状,最后切成一条条拇指大小的粉条。

    而后组成山字形状,或者一双手掌合拢的样子,最后放进花生油里炸。

    出锅之后,金黄金黄,香气扑鼻,吃着又香又脆。

    那时候,王兴祖经常会叫邻居地小孩偷偷地把粿条拿出来,大家一起玩,那有吃的就一起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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