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城的住房本来就非常紧张,而贵族和大商人又趁机大肆的囤积,这进一步造成了住房的紧张状况,而只要新房子盖出来了,按照大唐的律法,又不能不让贵族和有钱人购买,哪怕一个人购入一百套也是合理的。
为了解决棘手的贫民居住问题,朝廷原本打算强制制定不同区域的租房价格,比如城南一间屋一个月只能租五百文,城外的房子最多一个月三百文,可随着房价的持续走高,这项规定马上就遭到了贵族和大商人的强烈反对。
因为他们购买的房子是花了大价钱的,若是租金只有这么一点点,那岂不是需要三五百年才能回本,这如何能够容忍,按照一般投资者的想法,三五年回本才是最喜欢的,二十年回本都已经是极限了,若是二百年才能够回本,则是他们万万不能容忍的,如此低廉的价格,他们宁可不租了,也不会租给穷人居住。
所以,朝廷最终只能让步,否则,这些贵族就联合起来,一间房子都不租,全都闲置起来,让穷人没地方住。
可即便增加一些价格,这些贵族和大商人,想要快速收回成本也是不可能的,因为普通贫民的收入摆在那里了,不论房子的价格有多昂贵,房租却是有上限的,那就是贫民收入的三分之一到一半,再高的话,贫民情愿离开京城,返回自己的家乡,也好过在京城给房东打工。
因为了解了贫民的底线,所以,这些贵族和大商人,手里有房子的,都会把房子定在贫民收入的一半左右,有良心一些的定在三分之一,这是贫民忍受的极限,给贫民带来的生活压力无疑是很大的。
按照李安的理解,收入五分之一到十分之一,拿来交房租的压力是比较小的,也就是一两成的收入,超过三成就已经很高了,达到五成之后,那就是非常巨大的负担了,而在京城,有部分昂贵的房子,租金都到了普通贫民收入的七成了,这份压力是可想而知的,当然,也有一些贫民的收入稍微高些,对于稍微高些的贫民来说,这些高价格也许只有收入的三成,倒也是勉强可以忍受的。
不论如何,由于高房租的存在,给来京城打工的普通贫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,让满怀希望的普通贫民内心无比的失望。
部分同情贫民的官员,也在想办法解决贫民租房负担重的难题,为此,想出了一大堆的办法,最后最可行的,就是由朝廷兴建廉价的出租房屋,租给收入低下的普通贫民,这个办法很好的避开了贵族和大商人的干扰,是能够解决贫民居住问题的好办法。
不过,由于这些朝廷提供的租住房屋一旦大量面世,贵族和商人所囤积的房屋就不那么值钱了,为此,各种各样的阻挠自然也是层出不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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